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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招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2  来源:新疆天山网  作者:张虹  浏览次数:185
核心提示:3月29日至31日,2014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艺术类协作计划招生专业测试将在新疆艺术学院进行。
     3月29日至31日,2014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艺术类协作计划招生专业测试将在新疆艺术学院进行。

 3月1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获悉,以上专业中涉及到美术类和音乐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并取得美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或音乐类专业合格证后方可报考相关专业。

 考生须于3月20日前在普通高考报名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按报考学校和专业预报名,3月27日至28日在新疆艺术学院现场确认报名。

 按照专业测试工作要求,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须交《专业测试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由招生院校办理专业测试报名登记手续;报名考试须按学校收费标准交纳相应的报名及专业测试费,食宿费用自理;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外)。

 报考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考生正式录取后,在入学前须与自治区文化厅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人员所需学费和住宿费由国家财政承担,每年人均可获3万元补贴。

 报考内地高校支援新疆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艺术类协作计划的考生录取后,应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4-03/12/content_9427793.htm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小雨网络采集  

 
关键词: 新疆 艺术人才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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