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是中国陆地石油最具发展前景的地区之一,数据显示,石油资源量300亿吨,占全国陆上石油资源量的四分之一强,现石油保有储量居全国第3位,未动用的石油储量居全国之首;天然气资源量为10.8万亿立方米,占全国陆上天然气资源量的34%;新疆预测原煤储量2.19万亿吨,约占全国预测储量的43%左右。
自2010年6月1日起,对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按率计征,税率为5%。但根据近年情况来看,原油天然气开采、生产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低,大体维持在20%。目前,煤炭资源开发,新疆得到的实际利益也十分有限。总体上,新疆的资源开发还未实现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使资源地人民更多受益惠等目的。
综上所述,全国两会新疆代表团在《资源开发惠及当地》建议中提出以下建议:
一、原油天然气开发惠及民生。建议同意新疆地方自主勘探开发油气资源、同意新疆适当参股中石油、中石化驻疆企业,参与油气资源开发。提高油气资源税税率。资源地参与特别收益金的分享。
二、煤炭资源税改革、改变煤炭资源税征收方式,提高煤炭资源税征收比例。建议对目前新疆铁矿石资源税的征收办法由现在的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计征比例为5%— 10%。
三、建立资源输出地利益补偿制度。新疆的矿产多在沙漠、戈壁和绿洲边缘地带,属生态环境及其脆弱区和生态环境重要功能区,随着矿产资源开采力度不断加大,已出现对资源地环境和生态的破坏。新疆具有能源优势,但在国家几次开发中只充当了国家经济发展初级产品和原材料的提供者,东部成为提高附加值产品和下游产品的受益者。新疆以生态环境为代价为国家提供了战略资源同时国家实行垄断价格,其所付出的生态成本却未得到及时补偿。建议国家建立新疆资源输出利益补偿制度,将新疆石油、石化企业每年实现利润10%留在新疆,确保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投入,惠及群众,专项用于改善民生等项目及维护稳定和对资源开采区的生态修复上。
转自:http://xjny.ts.cn/content/2014-03/11/content_9424027.htm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梓枫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