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统计局了解到,2012年,新疆淘宝网购中,服装、服饰类商品占50%;电子音像、通讯器材类商品占25%;家具装饰类商品占8%;化妆品类商品占10%。仅乌鲁木齐支付宝用户(淘宝、天猫网购平台),年人均网购消费支出就达10015元,网络消费呈现迅猛增长态势。
而据亚心网统计,2012年,新疆网民人数超过800万人,占全疆总人口35%左右。
对于这样的成绩,自治区统计局相关人士分析说,新疆远离内地市场,轻工业发展相对落后,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电子通讯、家具家电等生活类商品主要依靠内地市场供应,加之受物流渠道制约,商品零售价格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电子商务的出现,搭建起百姓便捷、低价购物的平台,网络消费已成为一种消费时尚,正由城镇向农村延伸。
但是,和个人消费相比,自治区统计局的调查中也暴露出了新疆企业在网络销售运用方面的落后。
“首先是企业对电子商务认识不到位。”该人士解释说,据自治区商务厅发展调查报告显示:在未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中,54.3%的企业看好电子商务发展前景,但63.5%的企业认为本公司和行业不适合电子商务销售模式,66%的企业选择未来不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反映出我区企业对电子商务应用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而自治区统计局在调查中也意识到,很多企业虽然运用互联网,但主要是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招聘等活动,真正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比重并不高。2012年,全区3722家重点企业信息化统计调查显示,通过互联网在线销售产品的企业仅有163家。
截至2012年6月,我区工业、建筑、批零、住宿和餐饮4个行业中有33.6%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低于2010年底全国42.1%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