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煤炭安全监管,立即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越层越界,多头掘进,以掘代采及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煤矿“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及汛期水害等通过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严格火工品使用管理,杜绝违规超量储存,非法生产和使用。
二是以铁矿和中小型采石场等为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要特别注意由于采动影响和气候条件变化引起的地质灾害事故。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突出抓好涉氯、合成氨、电石、液化石油气、剧毒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四是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其它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大对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路面管控、动态巡逻频率和密度,依法严厉查处和纠正各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防汛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责任,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进一步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加强水库巡查职守;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的检查和预警、预报,严防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