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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2013年为民办理15方面120件实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6  来源:网络采集  浏览次数:457
核心提示: 乌鲁木齐市今年将为民办理15个方面120件实事,其中,城市供排水、垃圾处理、环卫设施完善方面办理实事19件,高居首位。  3月1日,市委、市政府公布了今年改善民生15个方面120件实事。在此次确定的15个方面120件实事中,来自基层群众建议的占81件。当日下午,15个方面120件实事任务分解责任书同时下发至各有关部门、区县。
        乌鲁木齐市今年将为民办理15个方面120件实事,其中,城市供排水、垃圾处理、环卫设施完善方面办理实事19件,高居首位。
   3月1日,市委、市政府公布了今年改善民生15个方面120件实事。在此次确定的15个方面120件实事中,来自基层群众建议的占81件。当日下午,15个方面120件实事任务分解责任书同时下发至各有关部门、区县。
   2月15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安排2013年为民办理实事的实施方案,初步确定15个方面120件实事。当天,由乌鲁木齐市四套班子领导组成的八个调研组,深入各区县、街办、社区和居民家,利用两天时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调研结束后,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八个调研组民生调研情况汇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朱海仑表示,通过民生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民生实事内容,改善民生也要改革创新,把民生实事真正办进百姓心里。
   今年的120件实事更加细化,包括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就业,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大气污染治理,城市供排水、垃圾处理、环卫设施完善,园林绿化,交通出行,加强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慈善、福利,稳定物价、保障供应,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推进城乡一体化共15个方面。
   自2011年起,我市已连续3年开展“民生改善年”活动。2011年和2012年,市委分别确定了10个方面100件和12个方面120件实事,均在当年全部办理完毕。
      乌鲁木齐市今年为民办理15方面120件实事
   一、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方面(7件)
  1.推进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过渡,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万人、109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3万人、75万人、63万人。
   2.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享受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
   3.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建立我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4.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在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8%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失业保险金补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5.推动街道社区基层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将参保群众办理频率较高、不涉及行政审批的社保业务延伸至街道社区受理,实现城镇居民就近办理业务。
   6.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开展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及个人网上申报和网上缴费业务,年内至少实现1万家参保单位网上缴费。
   7.简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程序,在全市推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网上审批。
   二、推动就业方面(5件)
   8.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安置城镇就业7.5万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1.4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24小时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9.开展重点紧缺工种、在校大中专学生创业、交通从业人员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四大专项免费培训,完成培训1.2万人。
    10.开展劳动者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能力等各类职业培训,完成培训9万人,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11.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筹建市级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的人力资源求职网站以及50个街道社区基层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所(站)。
    12.推动职业指导师培训,实现就业服务人员100%持证上岗。
   三、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6件)
   13.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和老城区改造提升工程,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房屋6000套、面积60万平方米。
   14.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1500套,其中:廉租房5000套、经济适用房2500套、公共租赁房4000套。
   15.完成建设富民安居住房5400户。
   16.完善安居富民工程、定居兴牧工程以及新农村建设配套基础设施。
   17.完成9.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抗震加固工程。
      18.对全市933个老旧小区楼体、管网及附属设施实施综合改造,对小区环境进行美化,年内彻底解决无物业小区管理问题,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8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9个,米东区129个,天山区312个,沙依巴克区314个,水磨沟区83个,达坂城区2个。同时,完成100个小区120公里供热管网改造。
   四、大气污染治理方面(11件)
   19.严格落实“八个一律”措施,全面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力争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300天,占全年天数的82%。
   20.巩固“煤改气”成果,继续对城区企业、单位和居民的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完成改造面积200万平方米。
   21.加快推进米东区、乌鲁木齐县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启动达坂城区清洁能源利用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22.完成中心城区20家污染企业搬迁转产任务。
   23.加大城区扬尘污染防治,重点对市区各类施工工地实施整治,确保做到周边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地面硬化、湿法作业5个“百分百”。
   24.对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石化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工业企业实施污染源治理工程。
   25.对米东区1036家工业企业实施污染源综合治理。
   26.完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市、区两级传输网络系统以及达坂城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米东区、乌鲁木齐县4个区(县)级环境监测执法站。
   27.全面启动在我市登记注册的黄标车辆更新淘汰工作。
   28.全面启动乌鲁木齐市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
   29.完成4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包括外墙保温、更换塑钢窗、屋面保温防水、更换保温单元门等。
   五、城市供排水、垃圾处理、环卫设施完善等方面(19件)
   30.开工建设乌鲁木齐市南郊净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
   31.开工建设雨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对城市雨期排水不畅点进行综合治理。
   32.建设完成城北新区供水工程,解决城北新区居民生活供水问题。
   33.建设完成黑山头3万立方米水池及配套管线设施,解决城北及高铁片区用水。
   34.新(改)建公厕300座。
   35.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各建设50个智能垃圾房。
   36.进一步整合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将现有各类信息化应用系统整合为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决策平台,实现城市管理实时监控、主动预防、综合调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37.对市区老旧自来水管网实施改造,完成管网改造21公里。
   38.加快推进老旧小区、自建房住户水表改造工作,完成户表改造1200户。
   39.对城乡结合部使用液化气区域逐步实施天然气并网改造。
   40.完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建设,提升资源再利用水平。
   41.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固体废物实验室及化验设备购置项目。
      42.建设完成大浦沟填埋场除臭项目。
   43.在中心城区选定1个党政机关、1个大专院校以及2个住宅小区共4个单位,实施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试点)。
   44.实施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工程。
   45.完成乌鲁木齐市路灯节电系统项目,在外环路、会展大道、太原路、喀什路等路段安装高效节电设备400台。
   46.采取工程措施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完善西山、头屯河、照壁山水库等水源地保护标志标识。
   47.加强米东区古牧地河上游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河东污水处理厂、南湖纸厂等污水排放企业的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8.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各建设1条背街小巷改造示范街。
   六、园林绿化方面(4件)
   49.新建小游园及街旁绿地100块、总面积1000亩,小水面20个。
   50.实施乌鲁木齐市城市环境(景观)综合整治,重点包括环境卫生、立面美化、夜景亮化、会展周边景观整体提升等方面。
   51.完成河滩路(喀什路立交桥至上沙河立交桥)景观优化提升工程。
   52.建设连接居民区与市区公园的绿色步道,实施乌鲁木齐市公园绿地景观连接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建工巷至红山公园东区、南公园至燕儿窝风景区、胜利路西一巷至南公园、红十月小区至雅玛里克山森林公园、五建家属院至红光山生态文化园、贵州路至鲤鱼山公园等6条绿道建设,提升我市公园绿地周边文化品位和人居环境。
   七、交通出行方面(13件)
   53.围绕“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公交车辆实施强制报废,年内淘汰更新车辆300辆,新增车辆200辆,实现万人公交车保有量达16.5标台。
   54.建设完成乌鲁木齐红山“一卡通”云计算数据中心系统工程。
   55.启动乌鲁木齐市公众出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出租车、公交车、停车场等交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逐步实现市民群众实时查询。
   56.对市区1100个公交站牌实施更新改造。
   57.加快实施地铁一号线项目。
   58.完成外环路(西外环)改造提升工程。
   59.完成喀什路东延一期项目。
   60.建设完成BRT车站入口优化完善工程。
   61.进一步提升出租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出租车预约服务系统,提高运力,实现电招服务、机打发票和刷卡功能。
   62.实施公交站台规范化改造工程,完成改造站台60个。
   63.在中心城区选址新建2座立体停车库,新增停车泊位约600个。
   64.对全市公交线网进行优化调整,结合BRT快速公交系统建设,扩大线网覆盖面,对部分路段公交线路实施整合。
   65.改善火车南站区域环境,扩大站前广场公共服务面积,改造更新停车场、护栏、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
      八、加强教育方面(9件)
   66.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北扩工程,开工建设市第1中学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校区。
   67.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增加公办幼儿园9所;认定普惠性幼儿园82所。
   68.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使用,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及业务指导。
   69.实施市第13中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校区建设项目。
   70.全面推进教育强区(县)创建工作,基本完成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等5个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
   71.实施中小学运动场提升工程,完成30所中小学校塑胶运动场改造任务。
   72.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投入使用5所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确保中学生每学年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20天。
   73.完成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2万平方米校舍建设任务。
   74.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贫困生助学金制度。
   九、文化体育方面(10件)
   75.加强城市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单位全民健身路径的覆盖面,新建全民健身路径50套。
   76.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进“体育生活化”进程,全年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150项(次),实现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人数达全市总人口的48%。
   77.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举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200人;完成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0人。
   78.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社会道德风尚。
   79.围绕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宣传道德模范和精神文明先进典型,带动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在市属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集中报道我市各类道德模范、典型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开展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报告活动10场,文明礼仪、文明出行等系列讲座10场。
   80.加大宗教界人士培训力度,举办维、汉、哈三种语系的政策法规培训班16期,进一步提升宗教界人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81.推进社区(村)文化室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在全市所有社区(村)设置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文化室。
   82.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举办展览展示、文艺演出300场次;放映社区(农村)公益电影8900场次;开展基层文艺辅导100场次。
   83.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逐步在每个乡镇(管委会、街道)党委配备1名专职宣传委员;在每个乡镇(管委会、街道)设立宣传文化科,安排1至3名专职宣传干事。
   84.落实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文化经费,确保每个文化室(中心)年活动经费1万元以上。
     十、医疗卫生方面(8件) 
   85.完善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完成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 
   86.提高基层医护人员服务水平,开展8项重大公共卫生培训,完成培训人数6447人次。 
   87.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加快高铁片区医院建设。 
   88.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覆盖抽验,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整治力度。 
   89.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覆盖率80%以上、免费孕检率75%以上;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面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和宣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90.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食品生产、流通、检验检疫等环节经营秩序。 
   91.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建设,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行机构、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的“五统一”管理。 
   92.全市现有基层医疗机构(5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个乡镇卫生院、183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一般诊疗费,降低群众就医成本。
   十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6件) 
   93.进一步扩大市级城市管理权限下放范围,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将部分市属行政审批事项及管理权限事项下放至各区(县),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相互衔接、分工合理、责权利相统一的城市管理格局。 
   94.积极开展科普惠民、惠农创建活动,创建科普惠民先进(示范)社区50个。 
   95.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健全与流动人口流出地双向动态管理服务机制。 
   96.进一步完善社区警务管理模式,加强专职巡逻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基层维稳力量。 
   97.完成数字化社区建设项目,在206个重点社区推进数字化监控(技防)系统,建设数字城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98.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全市新增17个派出所,设立1个公安分局、1个交警大队,解决治安管辖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乡镇)行政管辖不对应、交叉管理等问题。 
   十二、社会慈善、福利方面(5件) 
   99.实施乌鲁木齐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集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娱乐、公寓、餐厅为一体的综合楼,设置床位400张。 
   100.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程,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家庭困难程度和现实养老服务需求,提高我市65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101.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切实保障2.9万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02.加大低收入群体救助力度,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机制,提高医疗救助便民、利民水平。 
   103.实施市精神病福利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新增床位500张。 
   十三、稳定物价,保障供应方面(4件) 
   104.规范提升社区蔬菜肉食品直销点运营管理,创建25个直销点“明星示范店”。 
   105.完善现有社区蔬菜肉食品直销点设施,对80个销售牛羊肉的直销点配备冷藏冷冻等设备,对14个直销点进行调建、改建和扩建,对13个直销点进行水、暖、电改造。 
   106.实施百万只肉羊生产体系建设项目,2013年完成种植饲草饲料15万亩,新增肉羊30万只。 
   107.实施乌鲁木齐市设施农业补贴建设项目,建设温室大棚8000亩,生产基地14个。 
   十四、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方面(5件) 
   108.继续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好班子”活动,不断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109.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有效治理机关“庸懒散拖贪”现象。 
   110.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制度,规范绩效管理工作程序,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11.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入推进网络问政,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12.开工建设乌鲁木齐市政务大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行政中心及配套附属用房建设。 
   十五、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8件) 
   113.开通西站至铁路局、市区至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公交直达专线,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114.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落实好良种补贴、水稻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蔬菜补贴、 饲草料种植补贴、草原生态奖补贴、富民安居补贴、高效节水补贴等各项政策。 
   115.新建农村公路100公里。 
   116.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新建候车亭40个,站牌100个。 
   117.启动乌拉泊农牧业高科技示范园(一期)建设项目,建设连栋智能温室2栋,高效节能日光温室35座,完成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 
   118.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乌鲁木齐县等区域生态保护建设力度。 
   119.实施乌鲁木齐县集镇自来水入户管网工程,解决乌鲁木齐县各族群众安全饮水问题。 
   120.将米东区公交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公交发展规划,启动米东区公交线网优化工作,解决米东区公交车、出租车车籍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 

转自http://www.xinjiangnet.com.cn/xj/corps/201303/t20130302_3120431_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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