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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二手房交易量成倍增加 便民新政预约缴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172
想办理二手房业务缴税的纳税人不用再去扎堆办理了。因为从即日起,办理二手房业务缴税可采取预约方式,您在家里就可以等候电话通知,预约受理的纳税人在“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办理缴税业务将不受新政影响。

    3月18日下午,在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一分局、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联合召开的政策解读会上,地税局一分局局长王新利说,截至17日,乌市二手房交易量成倍增加,市局3个办税大厅共18个窗口共受理9329户,平均每天受理的户次在600余户。其中二手房办结户数为6659户,平均每天办结的二手房户数在400余户;办结二手房户数为6659户,环比增加4983户,增幅达到297%;同比增加了5362户,增幅为413%。

    据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一位王姓负责人介绍,半月来,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每日的二手房交易成交量平均在520户,成交量同比翻了一倍。
    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乌市地方税务局一分局及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两部门合作,将采取具体措施应对“热潮”,除了增设业务窗口、调整工作时间外,针对业务量的成倍增长,全局3个办税大厅将采取预约式服务分流纳税人,对于每天因限号未能办理业务的纳税人,通过受理回执通知单提前预约,并由相关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其办理时间,节约办税时间,方便纳税人。

    其中,对于先经税务机关审核资料后、接受预约受理回执服务的纳税人,“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仍按现有政策征税。可以说,市民可以不用熬夜排起长龙苦等一个号,排不上号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去前台领取、并填写受理回执单、进行预约服务,在家等候办税业务的通知即可。
    乌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王建义提醒,对房地产交易的税率如何征收,市民应该先了解清楚,避免不了解、不清楚政策造成的恐慌。首先要清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王建义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标准,对房屋转让不满5年的,需要按照房屋卖出价格减去房屋原值、减去税费、装修费等合理费用后,剩余所得按20%征收个税;未能提供房屋原值的,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房屋并不能核实房屋原值,对待这类房屋国家政策为统一按照出售总价1%征收,目前乌市执行的标准既可以按20%征收,也可以按1%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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