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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气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6  来源:天山网  作者:付晓波  浏览次数:90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近决定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用电、用气价格以及商业用电价格,以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近决定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用电、用气价格以及商业用电价格,以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

    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此次降低流通费用的具体规定为,规模化肉牛、肉羊、生猪、蔬菜等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开展鲜活农产品储藏业务、农产品冷链物流冷库的用电,根据受电变压器容量分别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或大工业用电价格,用气价格比工业用气价格高的地区降至工业用气价格水平,执行城市工业燃气价格;鼓励类商业用电,价格根据受电变压器容量分别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或大工业用电价格。

    据了解,此举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有关通知实施的。

转自:
http://news.ts.cn/content/2013-07/15/content_84293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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