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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为师德划“红线” 教师收礼严重者可开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7  来源:天山网  作者:于忠宁  浏览次数:127
核心提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礼物、有偿补课……这些行为今后都将被列入师德禁行行为的“红线”。9月3日,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将于近日发布。该办法明确为师德划出“红线”,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直至开除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礼物、有偿补课……这些行为今后都将被列入师德禁行行为的“红线”。9月3日,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将于近日发布。该办法明确为师德划出“红线”,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直至开除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对于这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但同时也需要建立一个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据悉,目前,由教育部组织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已完成,将于教师节后发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年底前正式出台。其中明确规定了教师不可触犯的禁行行为,包括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课外有偿补课、节日期间收受学生家长礼物等,都属于触犯师德红线。

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直至开除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今年,教育部首次提出,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转自:http://edu.ts.cn/content/2013-09/06/content_8668118.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小雨网络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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