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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出台农业保险补贴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3  来源:天山网  浏览次数:71
核心提示:蔬菜温室大棚也在保险补贴范围之内,高新区(新市区)、米东区试点蔬菜大棚保险,乌鲁木齐县试点温室保险。每亩市财政补贴50%,乌鲁木齐县财政补贴40%,农户自交10%。

    9月18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公布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今后,首府农牧民办理种植、养殖保险时,将享受政府90%甚至以上的保费补贴。

    具体险种补贴分为中央政策性保险和地方政策性保险。其中,中央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包括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地方政策性养殖业保险:羊(自治区试点达坂城区)

    蔬菜温室大棚也在保险补贴范围之内,高新区(新市区)、米东区试点蔬菜大棚保险,乌鲁木齐县试点温室保险。每亩市财政补贴50%,乌鲁木齐县财政补贴40%,农户自交10%。

    听说参加农业保险,可以享受保费补贴,安宁渠镇菜农马秀芳说:“过去有的农民舍不得保费,遇到天灾,一年的辛苦就白搭了,现在政府给补贴保费,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我们种地的风险也低了。”

    据了解,各区(县)将组织农户集中投保,经确认符合参保规定后,以区(县)或各乡(镇)为单位统一与人保财险签订保险合同。


转自:http://finance.ts.cn/content/2013-09/23/content_87262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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