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在线网11月16日消息:乌市200家环保重点企业必须在11月30日前申领环境许可证,逾期不申领的企业,环保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11月1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了解到,此次需要申领环境许可证的200家企业为乌鲁木齐市政府在今年公布的《乌鲁木齐市第一批环保重点企业》,这些企业均为乌市污染物排放大户。环境许可证制度由乌鲁木齐市环保部门确定并公布环保重点企业名单,根据环境的容量及经济发展的趋势,明确环保重点企业具体的污染物消减量及控制总量,同时对废水和废气实行浓度和总量双许可制度,一年一审,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确保环保重点企业达标排放。
据介绍,环境许可证将成为反映企业环境责、权、利的法律文书和凭证,企业必须按环境许可证上规定的排污总量排放。对无证、违证排污的企业,环保部门将根据《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要求》给予严厉处罚。第一阶段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结束时,将由乌鲁木齐市环保部门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
据悉,乌市明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环境许可制度,届时全市所有企业都必须持证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