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在线网11月16日消息: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自今年8月乌鲁木齐市正式启动第二批在职25年工龄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审核业务以来,目前审核通过1675人,审核补贴资金2049万元,将于今年年底前发放完毕。
按《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试行办法》规定,2005年12月31日以前在职工龄满25年以上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全额计发;200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按其工资基数和年度月补贴系数的15%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按本人应享受的补贴面积标准分别计发。补贴标准和计算方法不变。职工在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职级发生变动的,从变动的次月起按新任职务应享受的补贴面积标准计发。
据了解,截至目前,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头屯河区六区第一批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已累计发放3539万元,1740余人领到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