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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对新疆兵团低保资金投入15年增加47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8  来源:天山网  浏览次数:103
核心提示:据悉,1999年9月,新疆兵团按照“先城市、后团场”的原则建立和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0年底实现低保制度“城市、团场一体化”。“十二五”开始,又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提高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等困难群众的补助水平,以师为单位统一低保标准,形成具有兵团特点的低保标准体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副局长夏建新27日公布,中央财政对新疆兵团低保资金投入由1999年的1000万元人民币增长到2013年的4.7亿元。据测算,此数据15年来增加了47倍。

    据悉,1999年9月,新疆兵团按照“先城市、后团场”的原则建立和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0年底实现低保制度“城市、团场一体化”。“十二五”开始,又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提高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等困难群众的补助水平,以师为单位统一低保标准,形成具有兵团特点的低保标准体系。

    近年来,新疆兵团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按照“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原则,根据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8%,每超过1%增加12元补助的标准,核算下拨物价补贴金额,缓解了价格上涨对低收入职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夏建新称,从1999年到2013年,新疆兵团低保最高标准由每人每月15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1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60元提高到278元;低保对象2013年稳定在10万人,占兵团总人口的4%。

    记者了解到,从2009年开始,新疆兵团还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取消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建立大病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保。特别是对患有尿毒症、肺癌等20类疾病之一的医疗救助对象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额度提高到2万元。2013年兵团有近23万人次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亿多元。

    由于自然环境特殊,新疆兵团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对此,新疆兵团将应急救灾和防灾减灾相结合,努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形成了党政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救灾工作格局。2013年启动1次三级和6次四级灾害应急响应,拨付中央和兵团救灾资金1亿多元,紧急调拨5000多顶救灾帐篷、5000多件棉大衣、5000床棉被褥和一批折叠床、发电机等救灾物资,救助受灾民众35万人次。

    近年来,新疆兵团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着力改善和保障基本民生,保障了困难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重点,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标准适度、政策配套,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体系。


转自:http://www.cj.gov.cn/cjyws/jnwyw/1107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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