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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牢群众基础,同心合力维护稳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5  浏览次数:67
核心提示: 维吾尔族有句谚语,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乌孜别克族也有句谚语,最伟大的力量,就是同心合力。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就是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源泉。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形成中华民族多元统一的文化格局。在这种文化格局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种共有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发展提供了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

  维吾尔族有句谚语,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乌孜别克族也有句谚语,最伟大的力量,就是同心合力。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就是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源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曾提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新疆的每个人,与新疆的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新疆各族人民过上更好日子都是紧密相连的。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拼搏进取,实现梦想的力量就会无比强大。

  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就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要围绕实现长治久安来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而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紧密团结,是其中最关键、最重要的一步。作为首府,乌鲁木齐始终在为打造团结之城、首善之城不懈努力。

  我市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创建民族团结模范社区实施意见》、《乌鲁木齐市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实施意见》和《深入开展“五好宗教场所、五好宗教人士”创建活动实施意见》。为把中央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指示精神落实到实践中,市委决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模范社区(村)、模范单位和“五好宗教场所、五好宗教人士”创建活动,以此作为在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的抓手和重要载体。

  在此之前,为推动首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乌鲁木齐就已着力把促进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做法,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并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以保证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新疆仍处于暴力恐怖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三期”叠加的反恐维稳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忧患意识、战略定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改革意识、弘扬新疆精神、树立新风正气的强大正能量,自觉成为长治久安的促进者。

  我们坚信,只要紧密团结的愿望深深扎根在各族群众心中,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就不会被动摇。一步步走出来的民族团结之路,也定会越走越平坦。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jrsf/174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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