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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交警总队提示“五一”安全出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新疆天山网  作者:王涛  浏览次数:102
核心提示:为确保“五一”我区群众出行安全,新疆公安交警总队公布全区主要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
     为确保“五一”我区群众出行安全,新疆公安交警总队公布全区主要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

 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

 一、连霍高速乌鲁木齐至吐鲁番路段、乌鲁木齐至伊犁段、G3012线托克逊县至库尔勒-阿克苏路段、喀什至叶城县段。上述路段属高速公路,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应当控制行车时速,不得随意变更车道、不得在路肩上停车休息、要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

 二、国道G216线吉木萨尔县、富蕴县段;国道G314线叶城县至和田市段、省道S201线额敏县辖区、S221线额敏至托里县段等大部分路段为一条双向通行路面,上述路段导致交通事故主要原因为超速行驶、违法超车、违法占道、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

 温馨提示:

 1、长假出行,请提前了解天气及途经道路状况。切勿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系好安全带,遇弯道、坡道、隧道减速慢行,不超车。

 2、假日期间在县乡道路、山区行驶,请勿超员超速;弯坡路段不超车,礼让会车;切勿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搭乘无牌车辆、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出行。

 3、长假出行,高速免费,请注意:按车型,分车道,文明安全驾驶。勿超速或随意变更车道,提前确定驶离出口位置,严禁倒车、逆行。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需开启报警闪光灯,放置警告标志,迅速疏散车内人员,勿在高速公路停留。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4-04/29/content_96063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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