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师。
职业定义
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营销活动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等级,分别为: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能力特征
思维敏捷、口齿清晰,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表达、应变及人际交往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申报条件
--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经济类、管理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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