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2007年,呼图壁县有15名拟被表彰奖励的党员干部未通过廉政审查关。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该县规定:凡拟向自治区、自治州推荐的表彰奖励人选,必须提交县纪委进行廉政审查后再上报。县直部门、单位拟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必须提前3天提交县纪委进行廉政审查后再上报县委、政府研究。县直部门、单位表彰奖励的人选,须提交隶属党委纪检部门审查。各乡镇拟推荐表彰的人选,由乡镇纪委进行廉政审查。对隶属县纪委审查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表彰单位不经县纪委廉政审查自行表彰的,或不按时提交县纪委审查的,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