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贺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大修设备配件公开询价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贺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大修设备配件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及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及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详见附件:询价表)
(三)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四)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付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项投标。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6.询价表(详见附件)(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换取收据,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活动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