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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出药品执法两项新规 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08  浏览次数:208
核心提示:生意社10月8日讯 “减低执法的伸缩性,加大执法的科学性。”日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省会媒体通报,他们推出了药品执
生意社10月8日讯 “减低执法的伸缩性,加大执法的科学性。”日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省会媒体通报,他们推出了药品执法的两项新规定:《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稽查办案行为规范》和《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简称基准)。
 
    该局新闻发言人指出,这两项新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加强执法的准确性。如《基准》对相关100多种违法行为进行了细化情节认定,将处罚的幅度分为减轻、从轻、从重、顶格四个档,各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都可以在“档”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这就从根本上避免或减轻了执法的随意性。例如,“首次违法”、“1年内两次同一性质的违法”就适用于从轻、从重两种处罚,如有第三次,则上升为顶格处罚(市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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