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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帮再婚老人维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1  浏览次数:230
    本报讯近年来,很多老年人在失去一方配偶后,会选择一位年龄相当的老伴儿共同生活。但是,这其中却隐藏了许多麻烦与纠纷,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可能会让老年人无法安度晚年。不久前,义马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处理了一件老年人再婚后与儿子的侵权案件。

  2013年11月,一位83岁的张姓老人颤巍巍地带着和自己再婚多年的老伴儿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因为听说这里能够免费为老年人打官司,他几乎老泪纵横地说起了自己近年来的经历:从2007年购买当地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到2009年入住至今,他与大儿子几乎已成仇敌,大儿子不仅强行入住他与老伴儿的房屋,而且经常无事生非与其争吵,甚至动手打骂老人,经居委会调解无果,派出所多次出警,也未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这次甚至将老两口赶出家门,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只能寻求法律援助,希望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明确了老人的诉求之后,法律援助中心迅速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为其指派了有办理此类案件丰富经验的律师代理案件,力求在处理案件的同时,解决好家庭纠纷。经过援助律师的了解,案情逐渐明晰,老人的大儿子在几个儿子中经济条件较差,并且对老人再婚的事实一直比较抵触,占据房屋,打骂老人都是因为老人购买的棚户区改造房屋将来由谁继承的问题。该案件法律关系比较明确,大儿子明显侵犯了父亲的财产权,但是只是让其搬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父子之间的矛盾。为此,援助律师在经过老人同意的基础上,多次提出调解方案,对方却态度坚决不肯接受调解。调解不成,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搬出原告的房屋,后被告不肯执行判决,援助律师劝解无效,只能选择帮助老人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对方已经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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