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最低价、超划算”“原价1518元,促销价926元”,李先生在淘宝网看到一家售卖酒水的店铺打出茅台酒特价的广告,便一口气买下24瓶茅台酒,共花费2万多元。数月后,李先生见该店铺的五粮液在促销,号称“全网销冠,年度最低价”“原价1500元,促销价618元”,他一时冲动又分两次购买了总计26瓶五粮液,共花费1.6万多元。
付款后,李先生查看该电商酒水的销售记录发现,茅台酒之前的最低成交价为899元,五粮液最低成交价为598元。李先生认为,自己被虚假营销欺骗,举报该售酒电商价格欺诈。物价局调查后认定,该售酒电商销售酒类商品的价格活动构成价格违法,并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之后,李先生将售酒电商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售酒电商向其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总计7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令售酒电商增加赔偿李某损失7万余元。售酒电商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售酒电商对李某构成了价格欺诈。据此,上海市一中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