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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营改增困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0  浏览次数:97
核心提示:就交通运输业务来讲,张华公司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交税增加了193%,仓储方面由于可抵扣的费用微乎其微,从3%的营业税直接变为6%的增值税,税收增加近100%。

物流是我国最早试点营改增的行业之一。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最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由金山税务局开出第一张物流业增值税发票。当年8月1日起,试点范围又扩大到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等10个省市。从2013年8月1日,营改增推广到全国范围的物流行业。

  根据营改增方案,按一般纳税人标准,交通运输业采用11%的增值税税率,代替了过去营业税3%的税率;而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则采用6%的增值税税率,代替过去营业税5%的税率。

  张华所在公司年营业额在500万元左右,营改增之前适用小额纳税人标准,交通运输与仓储服务部分都按照营业税3%的税率申报。但是实行营改增之后,申报机关由地税改为国税,对于小额纳税人的管理不同,失去了税收优惠,需要按照统一规定的增值税率进行申报。

  张华打开2012年的纳税申报表,可以清晰地看到营改增之后税收负担加重的情况。

  2012年1月9日,张华所在公司按照营业税税率在地税进行纳税申报。1?9月,公司营业额为3161526.33元,按照3%营业税计算,交纳营业税94845.79元;另有7%城建税、3%教育附加费、2%地方教育附加费等税金附加费是在营业税基础上计算,结果为6639.21+2845.37+1,896.92=11381.49元,税费合计106227.28元,物流税比例(国地税/物流收入)为3.36%。

  10月,公司按照增值税税率在国税进行申报。公司10月营业收入380772.73元,可抵扣金额为76154.55元,计税营业金额为304618.18,属于交通运输业收入,按11%增值税率课税,计算出增值税为33508.00元,在增值税基础上加收总计12%税金附加费4020.96元;税费合计37528.96元,物流税比例(国地税/物流收入)为9.86%。

  就交通运输业务来讲,张华公司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交税增加了193%,仓储方面由于可抵扣的费用微乎其微,从3%的营业税直接变为6%的增值税,税收增加近100%。

  可抵扣费用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营改增后应税金额的变化,但是就物流行业的试点情况来看,物流企业普遍反映营改增大幅增加了纳税金额。

  今年8月5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2013年上半年物流行业形势分析及下半年预测》(下称“《预测》”),提到当前物流企业主要有5个方面的政策诉求,其中重点诉求就是营改增后税负增加。

  根据《预测》内容,物流企业普遍反映交通运输税率上调过高,企业税负大幅增加,据测算平均增长120%左右。据媒体报道,武汉营改增试点一个月,物流企业缴税翻了一番。

  营改增后为何税负加重?

  可抵扣项目少、抵扣条件严苛是物流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

  “现在抵扣的项目主要就是油费、固定资产采购和车辆机器的维修费用,但是固定资产要求只能用于下一年抵扣,我们在2010年采购过一批车辆,就不能用作今年的抵扣,但车辆采购不可能年年进行,恐怕几年内都无法享受此项税收抵扣了。另外,车辆的维修费用很难获得增值税发票,下游汽修厂给开增值税发票可以,但我们要自己把多出的费用补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李华说。

  所以,现在对北京的物流公司来说,主要可用于抵扣的就是车辆的加油费,一般都能取得增值税票,油费占物流公司运营成本的15%?20%,总的来说还是小头。对于一些地方的物流公司,加油站只在统一采购时才给开增值税票,更加大了抵扣的难度。

  由于现在执行的抵扣项目很难覆盖运营成本,很多物流企业呼吁是否可以把人工成本加入到抵扣项目中。李华介绍,现在物流公司的人工成本一般占到企业运营成本的40%?50%,确实是最大的一部分支出,如果能加入到抵扣项目中,就基本可以解决税负增加的问题了。

  不过就宏观角度讲,监管层可能更希望引导企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促使物流企业控制用人数量,用机器代替人工,进行抵扣进项税。

  在增值税体系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仓储、货代等物流辅助业适用6%的税率,不同的税率也给企业的管理带来困难。

  以李华所在公司为例,他们为上游企业提供仓储及市内物流配送服务,上游公司结款是一起给的,并未区分运输与仓储两块的占比,这样公司在报税时需要自己核算每块的成本来进行区分,这不仅增加了工作量,并且也容易出现扯皮现象。例如,就某项活动到底适用何种税率,企业与税务机关各持不同意见,这就增加了税赋的不确定性。

  之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一份《关于“物流国九条”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针对目前上海的试点提出建议,认为应该明确设立“物流辅助服务”统一税目,使得物流相关各个环节业务执行统一的税目和税率,以适应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的需求。

  对此,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改革试点增值税税率档次的问题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将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

  另外,税收征管部门从地税改到国税也是企业需要适应的一项变化。首先,税务部门要对物流企业资质进行认定,判定一般纳税人与小额纳税人;其次,在进行税种税票核定时,新的税政管理部门对税票要求更加严格,限定了发票面额,因而物流企业不可能将客户发票分拆太多,这就需要力争拿到较高的面额;再次,增值税有一个全国联网的税库系统,所有增值税发票要经过认证,且必须在180天之内去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才能做抵扣,同时在折让、退款和折扣的管理上,增值税要比营业税管理更为严格。以上种种都可能会给企业增加一些管理负担。

  面对经营的困境,已经有些物流企业酝酿向上游公司涨价,但这也是非常困难的。张华说,他们在2012年年底时与上游公司进行对账,对方承认目前的价格我们做下来确实是亏的,但可以提高的幅度非常有限,不能弥补公司亏损。协商的结果是,由上游公司提供担保,向银行申请一笔供应链金融的贷款,来弥补运营资金的不足。“贷款是要利息的,本来就赔钱的情况下,借贷只能赔的更多,并不解决问题。”张华说。

  目前,有消息说各地政府在着手研究适当的财政补贴政策。但是营改增后税收征管机构已经由地税改为国税,现在要地方上给予补贴恐怕也是无源之水。

转自: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30910/0013167103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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